服務條款

LiLi Jan女鞋購物網站係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購物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此外,當您使用LiLi Jan女鞋的特定服務時,可能會依據該特定服務之性質,而須遵守所另行制定之服務條款或相關規定。LiLi Jan女鞋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建議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務條款的內容,或者您所屬的國家或地域排除本服務條款內容之全部或一部份時,您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LiLi Jan女鞋若您為未滿二十歲,除應符合上述規定外,並應於您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推定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一、售後服務:
LiLi Jan女鞋可能更新或者不再進貨特定商品,或者在任何時間變更商品在網站上的售價。因此,客戶同意刊載於本服務的產品資訊與實際商品可能有所差異。訂單所使用的交易條件將優於任何在網站或其它地方列示的交易條件。
若產品本身瑕疵或運送過程導致新品瑕疵,到貨7日內可更換新品(若對商品不滿意請至"商品退換貨"申請退貨方式辦理,或是e-mailservice@lilijan.com由專員辦理)。
退換貨服務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線上購物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7天猶豫期之權益。但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保持商品、附件、包裝、廠商紙箱及所有隨附文件(必須填寫折讓單),若有相關贈品請一併退回或資料之完整性,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退換貨時請至"聯絡我們"申請退換貨,依申請次日起3個工作天內我們將E-mail或電話回覆通知。若您於7日猶豫期提出退換貨申請,則請您主動將原商品備妥,與我們聯繫派物流取回,或寄回LiLi Jan女鞋(台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二段20612樓)。請將商品無損及完整包裝,連同配件贈品,勿缺件,外盒勿損毀,請以廠商寄送時的包裝再原封備妥,附上所有隨附文件(包含發票)。請於商品外盒上再包裝,勿直接讓商品原廠外盒粘貼宅配單或書寫文字,原廠外盒損毀或是商品缺件,將無法受理退換貨或視損毀程度折扣退款金額。若商品須退回,請於商品外盒上再包裝,勿直接讓商品原廠外盒粘貼宅配單或書寫文字,原廠外盒損毀或是商品缺件,將無法受理退換貨或視損毀程度折扣退款金額。

收到退回商品確認無誤後,LiLi Jan女鞋將在7個工作天內退款。如退款當中有需資料文件(如公司戶發票),再敬請協助提供我們。
除非在本契約有明文約定,否則LiLi Jan女鞋對於因非直接、特殊性或意外,以及因必然性所致之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若因尺寸不合需更換尺寸,到貨7日內可至"商品退換貨"申請換貨,依申請次日起3個工作天內我們將E-mail或電話回覆通知。請您主動將原商品備妥,與我們聯繫派物流取回並送出新品,或由您於5個工作天內將更換商品寄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271巷45號一樓 LiLi Jan女鞋 ",收到退回商品確認無誤後,LiLi Jan女鞋將在2個工作天內將更換商品寄出。

 

二、發票與折讓單:

【當月退貨】 

整筆退貨:由於發票已託管於本公司,退貨時本公司會一併將發票作廢。 

*如有申請紙本發票者,需將發票寄回本公司。 

部份退貨:原發票作廢,重新開立,新開立之發票以mail方式通知。 

【跨月退貨】 

不論整筆/部份退貨皆開立銷貨折讓單方式處理,原發票不需退回。 

2-1個人二聯發票:為加速退款流程,將授權我司代為處理銷貨折讓單,本公司將開立之折讓單以mail方式通知。 

2-2公司行號三聯發票:本公司開立及寄送銷貨折讓單給客戶,請於銷貨折讓單簽名/蓋章後寄回本公司。

 

 

三、轉售:
客戶同意購買商品的目的僅供個人使用而非轉售。LiLi Jan女鞋有權在客戶違反非轉售原則或是在合理的基礎下認為客戶可能有轉售行為時拒絕接受訂單。

 

四、出口限制:
客戶同意在沒有事先取得LiLi Jan女鞋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商品或其技術資料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出口至其它國家。

 

五、系統中斷或故障

 

六、不可抗力:
本服務對於天災、火災、水災、意外事故、暴動、戰爭、政府干預、禁令、罷工、人力困難、設備失常及其它不可控因素導致的延遲或無法提供服務不負其責。可供銷售的商品數量有限。在貨源不足的情況下,LiLi Jan女鞋得依其考量進行貨量分配。

 

七、效力喪失:
遇到LiLi Jan女鞋無法順利提供上述服務的情況,不得視為LiLi Jan女鞋放棄相關權利及損害賠償。如果經法庭認定,契約中的任何條款無法被執行,其餘的部份依然具有契約效力。